煤炭企业应纳税费汇总

专业交流   2009-11-07 11:44   阅读42   评论1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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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煤炭企业应纳税费汇总

项目

税率

计税依据

纳税期

备注

国税

增值税

17%

营业收入

每月15日前按账申报

生产及管理用固定资产,材料进项可以抵扣

所得税

25%

利润总额

每季按账申报

主管和专管员协商

地税

城市维护建设税

5%

增值税额

每月15日前按账申报

教育费附加

3%

增值税额

每月15日前按账申报

个人所得税

职工薪金所得计算交纳

每月15日前按账申报

资源税

3.2元/吨

销售数量

每月15日前申报

土地使用税

5元/m2

土地使用面积

一年一次

印花税

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~五

一年一次

另有账簿5元/本

水利基金

0.8‰

营业收入

一年一次
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
煤炭价格调节基金

15元/吨

销售数量

每月15日前申报

其他部门

计量费

1元/吨

销售数量

每次交回煤管票时计算交纳

俗称煤规费,交于煤炭局结算中心

水资源费

0.5元/吨

销售数量

水土防治费

1元/吨

销售数量

水土流失补偿费

5元/吨

销售数量

维简费

10.5元/吨

销售数量

可以申请下拔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支出

矿产资源补偿费

1.50%

利润总额

每季按账申报

国土资源局矿管办按季报

排污费

1元/吨

销售数量

环保局

安全基金

6元/吨

销售数量

内部核算时计提入成本,不上交,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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